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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工业大学师生服务中心服务规范

时间:2018-03-19浏览:98

第一条 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。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敢于担当,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。

第二条服务第一,质量至上。以师生满意为宗旨,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,主动接受师生监督。

第三条 依法办事,公正公开。严格依法办事,公平对待每位服务对象。按要求公开窗口服务事项的信息,有变化及时更新。

第四条 团结协作,顾全大局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,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,窗口人员之间应相互理解与支持

第五条 规范用语,举止文明。为师生服务时,应主动热情,使用文明用语。师生提出意见、建议和批评时,要耐心倾听,不予争辩,做到有则改之、无则加勉。

第六条 耐心倾听,换位思考。实行首问负责制,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问题;属于非本窗口服务事项时,应热情引导至相关窗口位置。

第七条 遵时守责,严守纪律。按时上下班,不得无故脱岗。上班时间严禁串岗聊天、看股票、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办事过程中,不得借故缓办、人为设置障碍、故意刁难服务对象。

第八条 着装得体,仪容端庄。衣着整洁、端庄、大方,按要求佩戴工作牌。

第九条 窗口整洁,美观有序。按规定标准配置、摆放办公家具,办公桌面经常保持整洁,不得有纸屑和明显的灰尘,室内严格禁烟。

第十条 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。秉公执法,不得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,严禁吃拿卡要,严禁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、礼物和礼金。